图书馆工作人员服务条约

  • 发布时间:2017-06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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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人员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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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工作人员服务条约

1、周一至周五,正常工作时间,工作人员每天08:15前完成相关区域的灯和设备的开启。

2、周一至周五白天,老师值班时间为08:10-16:10。其中11:00-11:40为中午换班老师用餐时间;11:40到13:10为中午值班老师值班时间,也是主值班老师用餐和休息时间。

3、周一至周五晚上,带班老师和学生值班时间为16:10-21:10,其中值班人员用餐时间为16:40-18:00,晚上关灯时间为20:45-21:10(注意空调和侧所灯等)。晚上值班人员除用餐时间和关灯时间允许是1人在值班台值班外,其余时间需2人同时在值班台值班(方便处理应急事件)。

4、双休日值班时间为9:00-21:10,特殊情况提前开馆。其中值班人员中午和傍晚用餐时间分别为11:10-12:30和16:40-18:00,晚上关灯时间为20:45-21:10。

5. 晚上值班时间,每隔2小时,要有人员对图书馆进行巡回检查一次,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或上报图书馆教师、学院110、校园保安队长。

6. 区域服务管理的老师,每隔2小时,应对本区域进行巡检,发现有杂物、图书离架、读者坐姿不端、读者吵闹、桌椅歪斜等,要及时处理更正。

7.图书馆采购岗、技术服务岗、信息服务岗、读者服务岗等岗位上的老师,每周至少利用一个下午时间,与相关院系教师、学生或校外读者交谈,了解图书馆服务情况及读者的需求和要求,做好相关记录,及时反馈到馆里,并建议图书馆改进服务条件。

8. 关注图书馆服务环境,对有碍读者学习和交流的服务因素、设施,及时提出改造意见,很好地服务读者。

9.注意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和服务细度,热爱本职工作,提倡服务创新。

10.图书馆老师应对所辖区域学生馆员(勤工俭学学生和服务台学生)加强要求及分配足量工作,学生馆员须按图书馆服务要求及时到岗并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工作,接受图书馆老师的指导、检查。

11. 图书馆老师应加强对学生馆员的考核,包括:到岗率,工作表现、态度及工作效率,主动接受任务及书库管理质量,服务读者的意识和能力等。

12.服务台值班老师,每天应使用个人账号登录图书馆系统,系统操作失误及借还失误,记入年终图书馆绩效考核。

13.服务台老师和学生上岗,应配戴胸牌,注意个人着装和文明礼貌,有客人进馆应起立、微笑,热心解答客人的询问。